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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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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开信息
报告名称
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企业名称
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
档案编号
STC-AP(WH)-2022-FK-299U-004
发布日期
2023-08-28
项目简介
根据《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2000t/a甲萘酚、2500t/a间苯二酚、4000t/a甲萘胺、800t/a尼文酸、1500t/a1,8-二氨基萘、1500t/a1,5-二硝基萘精细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8月26日)可知该公司液体罐区(2个40m³硝酸罐,硝酸CAS号52583-42-3发烟硝酸取临界量20t)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并于2021年08月26日在彭泽县应急局备案。 该公司目前有两个硝酸储罐,容积均为40m³,由于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已经停用一个硝酸罐,且硝酸进料管线已经切除,该公司的硝酸储存量发生变化,由原最大储存量96t(两个储罐,总容积均为80m³)变为48t(一个储罐,容积为40m³)。
项目组人员及职责
张双成 · 项目负责人 栗森 · 技术负责人 王兴 · 项目组成员 张春艳 · 项目组成员 孙雪 · 项目组成员 王蕙 · 项目组成员 陈长雄 · 项目组成员 梁键 · 项目组成员 陈文 · 报告编制 王文林 · 报告审核人 欧阳志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现场工作日期
2022-11-14
现场参加人员
张双成、蔡佩
报告提交日期
2023-01-02
安全对策措施
(1)应当继续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2)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表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在明确全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基础上,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物质涉及的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4)应当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岗位危险特性,熟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5)应当将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评价结论
本评估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根据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所在位置、数量及危险和有害因素,采用定量分析计算方法,得出以下评估结论: (1)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涉及的主要的危险物质是甲苯、甲醇、二氯乙烷、DMF、氯苯、液氨、乙酸丁酯、硝酸(98%)以及尾气中的氯化氢和硫化氢等。火灾爆炸、中毒、容器爆炸是该公司的主要危险因素。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可知,该公司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现有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措施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4)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液体罐区硝酸储罐为重点部位,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专项预案,制定了演练计划,定期进行了演练。 综上所述,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反馈情况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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