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对策措施 | 1 部分法兰未进行静电跨接 《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GB 18434-2022第4.6.5条 输油软管和洗舱软管应在其整个长度上具有导电连续性,包括管箍和法兰间的有效跨接,并应接地以消除静电荷。 应完善法兰的静电跨接
2 发动机仓、船员休息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牌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6.8.3条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应保证发动机仓、船员休息室设置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牌
3 油泵仓油泵渗油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6.4.4条低对生产中难以避免的生产性毒物,应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通风、净化和个体防护措施:a)加强对设备、设施、管线和电缆的检查、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应修复油泵仓油泵,不出现跑、冒、滴、漏
4 油泵仓管道未标识介质、流向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6.8.4条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油泵仓管道应设置标识介质、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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