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告名称 | 江西舜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舜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分装碳酸氢钠和偶氮二甲酰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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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江西舜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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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编号 | JN-YP-24-JX-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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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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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江西舜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8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花桥镇杨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81MAD5RWY81E,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罗春红。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我公司受江西舜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拟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工作。评价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组建项目评价组开展工作,评价组认真分析研究了有关资料,实地勘查现场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与建议,且与建设单位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多次意见交换,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及《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等规定,编制完成了本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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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人员及职责 | 陈文 · 项目负责人
蔡佩 · 技术负责人
王兴 · 项目组成员
范守成 · 项目组成员
陈运富 · 项目组成员
王冬雪 · 项目组成员
陈冠霖 · 项目组成员
王雷 · 项目组成员
孙立家 · 项目组成员
阳锐 · 报告编制
赵泓 · 报告审核人
欧阳志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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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工作日期 |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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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参加人员 | 阳锐、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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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提交日期 | 202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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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对策措施 | 1、落实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规定。
2、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拟建项目危险特性、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逐步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5、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员工的操作和判断、处理故障的能力,强化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6、拟建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检测检查及验收。
7、安全设施在施工、安装过程及完成后应经相应的检测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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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江西舜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分装碳酸氢钠和偶氮二甲酰胺项目在以后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拟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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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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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报告(PDF) | 未上传公开PDF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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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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