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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棒材加工项目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名称

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棒材加工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06日,注册资本一亿元整。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棒材加工项目建设地点选址位于大冶市金湖马叫。本项目厂房50000m2,建一条棒材生产线及其所需的公辅配套设施,购置冷床、无芯圆钢修磨机、矫直机、棒材抛丸清理机、圆钢精整线、漏磁超声探伤机、高精度无芯磨床等设备,年生产Φ32~Φ110mm的热轧光面圆钢80万吨,主要钢种为普碳钢、优碳钢、合金钢本项目使用的高炉煤气、乙炔(压缩的)、氧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是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且乙炔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他化学品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人员

职责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杜雪峰

项目组成员

刘勇

邹红艳

邹华

报告编制人

邹红艳

刘勇

报告审核人

陈珉

过程控制负责人

汪洋

技术负责人

李海林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条件分析的安全对策措施是要求设计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生产经营、管理中采取的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对策措施,是保障整个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卫生的对策措施,在生产全过程中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

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

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

将产生危险、危害因素的可能性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能有效预防生产过程中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的条件。

安全对策措施的制定原则:

1、当安全对策措施和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优先考虑安全对策措施,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

2、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3、对策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安全设计规定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已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

1、厂址厂区能满足防洪要求,无洪涝威胁问题。厂区可采用街沟→雨水口→管道排水方式,排入厂区地下管道系统,最终排出厂区。

2、本工程位于工业用地内,项目选址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满足安全条件要求。

3、建筑场地无不良地震构造现象,稳定性良好,场地无断裂、溶洞、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无墓穴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场地稳定性良好,适宜改建。

4、厂区总平面布置按分区功能布置,满足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及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电缆防火等要求,建筑物的基本构件构造设计应具有足够的耐火极限,以保证必要时结构的耐火支持能力和分区的隔火能力。室内外消防设施,供水量、消防水泵均符合规定。合理设置消防车道,建筑周围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并远离明火或散发朝阳的地点。  

5、对于电气设备的布置有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并且有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所有电力设备均接地或者接零,而且应该设置误操作防护措施,并且设置避雷设施。  

6、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于高速运转的机器应该有防机械伤害设施,对于露天的一定要设置防护栏或者防护罩。  

7、噪声防治是保护环境和职工劳动保护及工业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噪声污染不能够完全消除,但是可以适当控制,在选设备时尽量选择噪声较小的设备,然后采取隔声、消声、吸音及防振等措施。绿化可起到净化空气、衰减噪声、减轻污染和水土保持等改善环境的作用。设计中在厂区留有必要的绿化地带和面积,形成一个较好工作环境。

8、工厂应对容易接触有害身体健康因素的员工和劳动者配备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9、施工区设置临时雨水排水系统。在施工现场、道路两侧、施工区设置排水、排洪沟道,将施工排水汇集起来集中排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即进行土地的平整、改造、修复、种植水保林草或复耕,形成“面”的防治。

评价结论

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棒材加工项目应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使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现场工作时间

2021年08月30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现场参加人员

邹华、杜雪峰、刘勇等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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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