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开 · 2025
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新洋丰中磷10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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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新洋丰中磷10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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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10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系新洋丰中磷15万吨/年磷酸铁配套化工项目单独备案的子项目,于2023年1月16日取得钟祥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2023年7月28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随后进入建设阶段,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施工图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安装单位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各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全面的监理;2024年8月按标准规范完成了项目建设,试生产方案通过了专家审查。试生产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止。 |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职业 | ||
刘凡 | 项目负责人 | |||
欧阳志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熊小琴 | 项目组成员 | |||
黄传成 | 技术负责人 | |||
陈文 | 项目组成员 | |||
柯璇 | 报告编制 | |||
孙立家 | 项目组成员 | |||
陈冠霖 | 项目组成员 | |||
王冬雪 | 项目组成员 | |||
李宏斌 | 报告审核人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磷酸浓缩车间应急物资柜内无应急物资;按照要求设置应急物资,并指定专人管理;
浓缩磷酸罐区1#原料酸槽底部人孔打开(清罐受限空间作业已结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以防人员进入;落实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的相关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防人员进入;
浓缩磷酸罐区的洗眼器打开无水; 及时检修,保证随时能够出水;
灭火器箱贴有“非火警,严禁使用”的封条,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核实里面的灭火器是否按期点检; 消防器材设施要定期点检并记录;
预处理车间的仪表用空气管道未设置管道标识,管道底部未设置双阀控制或堵头封堵; 车间各管道应设置相应的管道及介质标识,仪表用空气管道底部阀门设置堵头;
中间罐区旁的应急物资室未设置标识牌; 增设标识牌;
后处理车间轴流泵进口膨胀节未设置防烫标识; 增设防烫标识;
溶剂罐区消防器材柜未定期点检,卸车区域的装卸鹤管、管道未设置相关标识;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不同物料的卸车鹤管设置标识;
溶剂罐区的装卸操作规程牌老化需更换; 及时更新。
洗涤塔裙座的检查孔未封堵; 进行封堵。
预浓缩轴流泵机封水液位计需清理; 及时清理。
后处理洗涤塔至洗涤液循环槽管道孔洞过大需封堵; 采用不燃材料对孔洞进行封堵;
项目厂区实际的特种设备与专篇里面的特种设备一览表不一致。 进行设计变更。 | |||
评价结论 | 根据安全评价结果,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新洋丰中磷10万吨/年精制磷酸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08-2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0-29 | |
现场参加人员 | 柯璇、刘凡 | |||
现场照片 | ![]()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