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钟祥友利化工有限公司1.6吨硫酸储罐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钟祥友利化工有限公司,于2010年0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是一家储存、经营的硫酸企业,经营范围:硫酸、硫磺批发,复合肥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钟祥友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钟祥市胡集开发区放马山工业园(土地使用面积2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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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魏怡清 | S | |||
项目组成员
| 张双成 | ||||
李国武 | |||||
邹红艳 | |||||
赵培慧 | |||||
华静宇 | |||||
杜雪峰 | |||||
报告编制人
| 邹红艳 | ||||
张双成 | |||||
报告审核人 | 陈珉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欧阳志明 | ||||
技术负责人 | 李功玮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1)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各生产系统及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功能明确、合理的布置。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规定的间距。 (2)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等地面建筑,应不在可能受洪涝影响范围区之内,各建筑物地坪标高应高于历史内涝最高水位,设备基础标高不得低于地坪,电气设备不宜安装在低于地坪的基坑内,否则应采取防涝措施。 (3)建筑物及道路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要求。 (4)生产设备按生产工艺流程顺序配置,生产作业线不交叉,采用短捷的运输线路,合理的储存方式。各生产设备点为操作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5)凡有可能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和环境,都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这些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6)厂区内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的应急事故池,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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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钟祥友利化工有限公司1.6万吨硫酸储罐项目选址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技术和设备成熟、可靠。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其安全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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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1.6.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4.6 | ||
现场参加人员 | 张双成、邹红艳、魏怡清等 | ||||
现场照片 | ![]()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