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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危险化学品经营

评价报告名称 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成立于2019年12月26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俊,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锦岗路135号,经营范围为:柴油(仅限于经营每批次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柴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为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子公司。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收购九江曹兴石化有限公司曹兴一号流动加油船,收购后将该油船命名为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并注册为子公司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目前该油船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流动加油船经营范围为鄱阳湖庐山市水域,船用柴油油源来自于江西中油港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星子水上加油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该船现暂停放于中油港燃庐山市水上加油船码头,运营时按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进行配员、营业,该流动加油船最大储存能力为298t,分四个油舱,每个可载油74.5t,仓室总容量约440m³,油品折算容量为220m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第八条(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进行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评价。
评价人员 姓名 职业
陈文 项目负责人
王兴 项目组成员
陈运富 项目组成员
王冬雪 项目组成员
陈冠霖 项目组成员
孙立家 项目组成员
王雷 项目组成员
兰中能 项目组成员
阳锐 报告编制
熊小琴 报告审核人
欧阳志明 过程控制负责人
蔡佩 技术负责人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1 部分法兰未进行静电跨接 《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GB 18434-2022第4.6.5条 输油软管和洗舱软管应在其整个长度上具有导电连续性,包括管箍和法兰间的有效跨接,并应接地以消除静电荷。 应完善法兰的静电跨接 2 发动机仓、船员休息室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牌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6.8.3条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应保证发动机仓、船员休息室设置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牌 3 油泵仓油泵渗油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6.4.4条低对生产中难以避免的生产性毒物,应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通风、净化和个体防护措施:a)加强对设备、设施、管线和电缆的检查、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应修复油泵仓油泵,不出现跑、冒、滴、漏 4 油泵仓管道未标识介质、流向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第6.8.4条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油泵仓管道应设置标识介质、流向
评价结论 该加油船由专业厂家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布置得当,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电线路整齐,设施符合标准,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安全制度完善、安全组织健全。该加油船可以达到安全经营条件的标准,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 2023-11-09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14
现场参加人员 陈文、阳锐
现场照片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本报告初稿完成经我公司内部审查后,与庐山市华庐石化有限公司九江油壹陆陆号流动加油船有关人员进行了交流,评价组负责人就安全评价中选址及生产工艺装置、物质储存等公用工程设施与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充分交换意见。项目单位对提出的征求意见进行了补充和建议,本评价组经认真研究、讨论后,对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