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武穴市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武穴市破头山-鸡公山熔剂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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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武穴市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1日在武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吕文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熔剂用石灰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矿山机械及其配件的销售及维修;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品种)、装饰材料(需国家专项审批的品种除外)、小五金销售;港口普通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矿区原有武穴市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武穴市喜梅碎石厂两个采矿权人。其中:武穴市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矿发证机关:黄冈市国土资源局,许可证号:,有效期:201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3日,面积0.6072km2;生产规模150万吨/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熔剂用灰岩矿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标高为+169~+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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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玉学 | ||||
项目组成员
| 杜雪峰 | ||||
陈珉 | |||||
邹红艳 | |||||
刘勇 | |||||
杜雪峰 | |||||
报告编制人
| 张祖华 | ||||
孟琦 | |||||
报告审核人 | 李功玮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吾文 | ||||
技术负责人 | 潘舟成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建议的措施: ⑴ 遵守《矿山安全法》和本矿山的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矿山安全法》和本矿山的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⑵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⑶ 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⑷ 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 ⑸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 ||||
评价结论 | 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湖北省武穴市破头山-鸡公山熔剂用灰岩矿露天采场生产系统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组认为: 该露天矿山采矿生产系统在总平面布置、剥离排土、穿孔爆破、边坡管理、铲装运输、防火、工业卫生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按照第五章安全对策措施的要求加以落实、完善后,可以达到消除或控制各类事故或职业病的目的,达到较高的运行本质安全程度。 对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评价,湖北省武穴市破头山-鸡公山熔剂用灰岩矿4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与保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形成的生产系统完整可行,安全设施设备对保障生产安全有效。具备申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正式生产的条件。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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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1.8.1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0.12 | ||
现场参加人员 | 刘玉学、张祖华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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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