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余干县枫港加油站现状 |
项目简介 |
余干县枫港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枫港乡桥头,法定代表人:卢自德,成立日期2018年5月11日。该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主要面对途经的汽车等来往车辆。该站主要建构筑物有:102油罐区、103罩棚、101站房等。103罩棚下设有1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及1台四枪单油品加油机;102油罐区内设埋地油罐4个,其中1台30m³双层92#汽油埋地罐V101,1台30m³双层0#柴油埋地V102,1台双层30m³0#柴油埋地罐V103,1台双层30m³95#汽油埋地罐V104,实际总储存能力为90m³(柴油折半),属三级站。该站现有人员4人,其中加油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该站不设自助加油设施。该站汽油卸油及加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
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赣饶监管经字[2020]0629114号,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有效期2020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4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5年79号令修改要求),所有经营成品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换领新证后,方可在原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过安全评价,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受余干县枫港加油站的委托,湖北四海同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工作,2023年3月21日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测,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写此评价报告。 |
评价人员 |
姓名 |
职业 |
王文林 |
项目负责人 |
邹勇斌 |
报告编制 |
赵泓 |
报告审核人 |
欧阳志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丽颖 |
技术负责人 |
王兴 |
项目组成员 |
张春艳 |
项目组成员 |
王冬雪 |
项目组成员 |
陈长雄 |
项目组成员 |
陈文 |
项目组成员 |
孙立家 |
项目组成员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加油站站外洗车棚(明火地点)到汽油加油机防火间距不够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B50156-2021 第4.0.4条 应保证洗车店(明火地点)距离汽油加油机12.5m
0#柴油罐V103西面与南至站区围墙安全距离不够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B50156-2021 第5.0.13条 应保证油罐至站区围安全距离大于2m
加油站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12.1.1条 应保证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配电室未设“火灾危险区域”等标识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3004-2020 第8.3条 配发电室设置“火灾危险区域”等标识
泄漏检测仪、高液位报警装置未设置UPS电源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B50156-2021 第13.1.1条 泄漏检测仪、高液位报警装置,设置UPS电源 |
评价结论 |
从总体上看,余干县枫港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存储、经营设备设施采取的安全措施与公用工程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加油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取证以来,余干县枫港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能有效执行,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运行平稳,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该加油站的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建构筑物与图纸设计情况一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综上所述,余干县枫港加油站安全设施目前运行正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经营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其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可以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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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时间 |
2023-03-2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05-31 |
现场参加人员 |
王文林、邹勇斌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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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无 |